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05 09:17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文件精神,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二、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原贷款政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中未涉及调整的,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