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6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坚持学思践悟,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学习研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力对标看齐,确保巡察整改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牵头整改的问题占反馈问题的95%,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15次,认真研究、调度和推进整改工作。同时,明确一名党组成员牵头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全体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专题研究整改任务推进情况。
(三)坚持靶向施策,狠抓整改落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72条整改措施,建立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逐条分析问题症结原因并拟定整改措施,实时追踪更新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和完成情况,构建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先后开展8次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及时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坚持刀刃向内,严肃问题查摆。2024年9月24日专题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牵头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准备个人发言提纲,全面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整改、意见建议件件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偏差方面
1.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了《中共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应学内容全部补充列入专题学习。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分管领域和各部门职能职责深入开展研讨。二是制定了《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办法》,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2024年4月29日以来,各类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执行率100%。三是加强专题研讨安排,落实“双随机”要求,着重提高研讨质量,先后组织各类专题研讨16次,共计39人次。
2.关于全面提升公积金公共服务和行业治理水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工作要点和《关于深入推进池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管理服务考核评分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建缴。二是深化与银行合作,先后与8家银行签订公积金信用贷协议,促进更多企业自主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先后设置11个公积金业务“就近办”服务网点,全力打造“公积金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三是围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安居功能,深化调研学习,研究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和《池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支持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2024年我市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占比位居全省第七位。四是深化安池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合作,制定了安庆、池州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两地深度融合工作举措并逐一抓好落实。五是修订完善了《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完成了防火墙、IPS、杀毒软件授权升级工作,完成并顺利通过了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等保三级测评工作。六是修订完善了《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审计制度》和《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清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组织了专项业务稽查,对异地购房提取和大病提取等业务开展全量稽查。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责任分工清单,组织召开网络安全会议,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常态化开展节假日安全巡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最新文件精神和要求。三是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专题报告审核把关力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清单和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表,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谋划部署。坚持每年初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整体情况,部署下年度工作;每半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每年年底全面总结复盘,明确下一步靶向发力的深化落实举措。二是实施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落实干部家访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充分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一步强化重要节前节点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坚决做好节前提醒-自主报备-节中监督的闭环管理。三是党组成员坚持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责任,适时跟踪、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睡眠账户、个贷逾期问题开展重点工作;同时,强化县区管理部监督检查,就履行职责、强化服务、重点工作、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5.关于内部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调整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全方位业务检查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审计制度》,制定了管理部业务稽核工作方案和年度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计划,提高内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度。二是严格落实稽核计划安排,形成稽查报告及时向党组汇报。自巡察反馈以来,先后完成对住房公积金预算计划和执行情况、财务情况、计算机系统管理情况和公积金业务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6次专项稽查。三是抓好稽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发挥稽查稽核实效。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管理部,要求限期整改。通过常态化稽查反馈及整改,截至2025年9月底,我市公积金业务数据合格率由巡察初期的65.22%提升到87.12%,业务数据规范性得到大幅提升。
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专题组织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务相关制度,组织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切实提升会计人员制度执行能力,规范财务操作流程。二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严格落实申报程序,按规定向财政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进行调剂;每年底针对经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财务工作规范。三是抓好源头管理,科学规划年度经费预算。在制定年度预算安排时,组织召开专题主任办公会,资金管理科、稽核科及有关科室全程参与,力求预算安排合理科学。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将行政公务支付结算相关要求纳入该管理办法,实施公务卡登记备案工作,组织对2021年以来对公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情况开展全面梳理排查,针对不规范情形全面整改,确保公务卡结算执行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认真抓好制度落实。二是针对打击违规骗提骗取公积金专项工作,定期梳理年度发生的违规骗提骗贷公积金案件及处置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党组汇报。
8.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中心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池州市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按照市直工委指导意见,及时完成了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变更;坚持每年度到党建联系点上党课1次;与各党建联系点就党建共建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围绕推进联系点支部品牌建设工作的进度、困难进行深入交流,同时就品牌设计、创建方案构思等给予了指导意见。三是建立健全了定期汇报机制,中心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为提升党小组工作质量,中心党支部加强对党小组组织活动和学习活动的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确保组织生活务实规范。
9.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统筹规划,定期研究中心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情况。二是报经市委编办批准后,中心内设机构配置进一步优化调整,并及时更新调整了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人员配置以及党组成员分工等。三是修订完善《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等制度,促进干部管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巡察整改以来,中心党组综合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培养成熟度情况,先后组织5批次9名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安排了6名年轻干部职工交流轮岗,不断加大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
(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扎实方面
10.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本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了《中共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回头看”有关制度。二是在本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中,中心党组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认真对照,将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纳入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针对财务支付附件不全、服务窗口被投诉等问题,组织财务专题培训会,详细讲解规范报销手续;修订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审核把关责任,建立负面清单,确保结算工作规范;组织开展窗口工作人员集体提醒谈话,修订了《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常态化安排窗口职工参加政务服务礼仪培训活动;制定了《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窗口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效,改进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作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认真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和转化工作,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全力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完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对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跟踪问效,及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将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深挖问题根源,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久立”的长效机制,以真改实改赢得群众认可,确保整改整治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持续坚守严的标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组、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在持续深化改革中,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线,以归集扩面为抓手,持续增强“惠民公积金”政策覆盖面;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持续提升“为民公积金”服务新水平;以提质提效为目标,持续推进“数字公积金”全方位建设;以实干担当为导向,持续激扬“担当公积金”干劲拼劲闯劲;以清正廉洁为底色,持续夯实“清廉公积金”制度基础,以改革增效能、以改革促提升、以改革谋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池州篇章贡献公积金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6-3220090;电子邮箱:czsg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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